在广州火车站下了车,我摸了摸口袋,不觉浑身打了个寒颤,随身带着的两百多元不翼而飞了。这回可麻烦了,身上一个子儿都没有,连乘公交车回公司的一块钱车费都成问题了。

我用了一分钟的时间想了一下,最后决定:借。说是"借",其实就是讨--不就是一块钱嘛,人家要么不借你,借你就不打算要你还了。

我首先来到一个书报摊前,卖书报的是一个四十来岁的妇女。我刚走上前,妇女笑脸相迎:"买本杂志看看?新到的《家庭》,三块八一本。"见妇女如此热情,心说这一块钱有希望了。"阿姨,我的钱包不小心被人扒了,您能不能……先借我一块钱坐车回去?……就一块钱,一块钱就够了。"不知怎的,尽管我说的是实话,但心里却像撒了弥天大谎似的有点虚,以致于连说话都有些吞吞吐吐。"没有。"妇女的脸立刻"晴转阴",冷冰冰地扔过来两个字。“阿姨”“我不借,你走吧。”

结果,钱没借着倒碰了一鼻子灰,真晦气!

我接着来到一家"士多"店,里面坐着一个装扮颇时髦的女郎。我把刚才的话重复了一遍,又说:"小姐,我这是借,日后一定还你的。"说得真虚伪!我压根儿就没想过要专程从芳村坐一个小时的车来火车站还这一块钱。"其实你不说还我我也会把钱给你的,不过嘛,既然你说要还我,那我就等着,我倒想看看你这人是否说话算话。"小姐递给我一个一元硬币,顺势幽了一默。我笑,心里顿时涌起一股深深的感动。

回来后,我二话没说,带上钱就往火车站奔--我要去还钱,去实现我曾经许下的诺言。我猛然醒悟,在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中,重承诺守信用是多么地重要啊!

原载广州日报珠江副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