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正伯

至今为止,我已经有过三次换笔经历。

抗日战争爆发后,父亲出川抗日。为了节省开支,母亲领着两个姐姐、我和弟弟,离开重庆,在成都稍事停留,最终在母亲的家乡——一个山沟中的县城落脚,在正西街有42级台阶的山坡上,一家张姓房东处租了一溜北屋住了下来。房东兄弟四个,各有一个独院。我们四姊弟就在这县城里进了小学,学习《语文》、《算术》、《自然》、《历史》、《地理》、《美术》、《劳作》等课程。小学里功课不重,更加有漫长的寒暑假,母亲就近聘请房东的大哥张伯英老先生当我们姊弟的私塾教师,课堂就设在张老先生的堂屋里。他给我们讲了《孝经》、《孟子》和从《古文观止》中选出的司马迁、韩愈、柳宗元、苏轼、欧阳修等人的文章。偶有闲暇,还教我画几笔山水、墨龙。

当时的小学生都用毛笔,不仅写字、作文、画画用毛笔,就是做算术,写整数四则分数四则的算式,也用毛笔。毛笔在写字前,先要蘸墨水。所以,每天到达课堂后,首先拿出砚台,往里注入适量清水,再从书包里掏出墨,按照“重研慢转”的规则,将清水研磨成墨汁备用。毛笔尖是软的,用毛笔写字全靠手腕使劲,写字略多,手腕就酸疼。用毛笔写字前,先要蘸墨,写十多个字,又得蘸墨。所以,用毛笔写字的效率是很低的。

为了提前备好墨汁,陆续用上了墨盒。当时的墨盒多为铜质,方形,盖子上往往刻有简单的山水画或现成的格言、诗句。内装丝绵,事先将磨好的墨汁灌注其中,可省掉写字前临时磨墨。廉价墨盒的密封性差,墨盒放在书包里,小学生的活动量大,偶有不慎它就成了书包里的祸害,把靠近它的教科书、作业本、纸张、文具抹得一塌糊涂。

毛笔用完后照规矩应用清水涮干净,戴上笔帽,准备下次使用。但是,在学校里哪有如此充裕悠闲的条件,基本上是匆匆套上笔帽,塞进书包或文具盒里。待到下次再用,毛笔尖上的余墨早已干结成一块,有时连笔帽都拔不开,拔开后,笔毛已被胶结,无法蘸墨。遇到这种情况,应该将这胶结的笔尖放进清水中浸泡,将胶着的墨汁泡去,才能恢复笔毛的松散状态。但对课堂上的学生来说,哪能如此从容?只好张开嘴,用牙齿将黏住的笔毛咬开。于是,可爱的小朋友们脸上,一个个像小鬼似的出现乌嘴黑唇就在所难免了。

父亲从抗日前线回来,给我们四姐弟每人带回一只钢笔,横纹花杆的,“关勒铭”。从大人口里知道:这种笔又叫自来水笔,可以吸入蓝墨水,吸满墨水后能够写很长时间。从此可以不用磨墨、灌墨盒、写字时也不用边写边蘸墨的优越性令我们神往。钢笔在当时属“高档商品”,让我们拿到手里欣赏赞叹一番之后,母亲又把它收了起来,锁进大柜,从此再也未能瞥见它的尊容。

1946年我到成都上初中,增加了《英语》、《几何》、《代数》等功课,照规矩要用钢笔,这需要促成我实现了第一次换笔。我买了一只低档的“关勒铭”,胖胖的,黑顶红杆,笔尖较粗,正适合我用。果然比毛笔好使:写字的速度加快,劳动强度减轻。从此,除了“习字”、“作文”再也不用毛笔了。

一支插在中山装左胸口袋里的大号黑杆金星金笔,是1949年后知识人身份的象征。1957年夏天以前,民众对这种人颇具好感,他们认为这种人是有知识的、讲理的、主持正义的,是可以信任的。那时的知识和知识分子还是香的。变成臭的,是那以后的事。

我第一次看见圆珠笔是在抗日战争胜利后。在我上学的路旁有家文具店,它的玻璃柜台里,陈放出几支异常的笔。旁边的标签上用醒目的大字写着:“原子笔永远不用灌注墨水!”,带横纹的粗粗的金属笔杆,全体镀成金色,里面似乎藏着无穷的奥秘。借了刚结束二战的两颗原子弹的威名,把身价抬到几乎无人敢问津的水平。怎么能“永远不用墨水”?,它肚子里的墨水是从哪里来的?这与“原子”有什么关系?……一直困扰着我。我自知,在大人眼里我不过是个好奇的孩子,口袋里绝掏不出足以支付这支笔价的钱来。店主也决不会同意将这样珍贵的商品供我“研究”。我只能每次路过时趴到柜台上,凝视它一会儿,以满足我的好奇心。

60年代后,圆珠笔逐渐普及,不少人用得很好,但我却一直用不好,我总嫌它下墨不匀,疙疙瘩瘩。朋友们说我用力太轻,我有意加大力度,仍用不好,而且又出现了手腕的酸疼。

直到90年代中,市场上出现了韩国、日本进口的中性笔,有粗有细,十分流畅,手感很好。写完后换支笔芯,就和买了一支新笔一样。价钱又不贵(一二十元),一般人都能接受。带在身上,即使丢失损失也不太大。此外,还有两个方便处:可以当签字笔用,在重要场合签署正式文件;可以当复写笔用,只要用大劲儿,能够写透好几张纸。这些方便性吸引我实现了第二次换笔。

计算机技术迅猛发展,80年代初我曾为汉字处理的困难而犯愁。到90年代末,很多难题都解决了,这时正是INTERNET在我国出现并得到快速发展的时期。正好一家美国软件公司聘我去担任它的驻中国办事处的首席代表,办事处与美国公司的联系全靠E-mail实现。不仅在两国间,甚至在两个办公室之间、在同一办公室内部,同人间均以E-mail传递信息,工作时很少说话。

正如俗语所说:这对我是一次挑战,也是一次机遇。我于是利用这次机遇实现了我的第三次换笔——使用电脑写作。

一开始很不习惯,因为我的川音很重,又没学过汉语拼音,c-ch,s-sh,z-zh,in-ing,en-eng,l-n,……分辨不清,一上手就乱敲,不讲求指法,输入很慢,还得不时停下来查字典。后来用上了“ABC智能码”就好多了。再后又用上“智能狂拼”和“智能狂拼II”输入速度提高不少。现在在电脑上边想边敲,二者并行不悖,觉得很自然。前几天机器坏了,不得不提笔往稿纸上写,反而觉得别扭了。

在第三次换笔5年后,现在回顾此事,自觉它的意义是重大的。第一,谁都知道现在是信息社会,但是,如果你不上网,那么信息社会是信息社会,你是你,你和它不沾边。如果你挂上了因特网,可以看到外面的大千世界,但是你不会发送E-mail,那么你仅仅是这个大千世界的看客、旁观者,你不能对它发表任何意见施加任何影响。对这个世界而言,有你不多无你不少,你的存在与否是毫无意义的。你是这个世界的边缘人。为什么就舍不得花点功夫、改变一点点旧习惯,迈进信息世界去享受它的全部乐趣、承担你理应承担的责任呢?

第二,电脑写作有利于保存和修改。不管你是否写完,只要一按“保存”键,文件立刻存到你指定的地方。一些功能强的软件,能够定时存盘,即在你写作的同时,它即自动存盘,万一发生意外,使你的损失减至最小。若用纸笔书写文件,只要修改,轻则损坏文稿的美观,重则涂抹得无法观看。有个纪录片叫“托尔斯泰手稿”,讲的就是研读托翁手稿之难,以至于在前苏联形成了一门专门的学科。电脑写作的稿件任何时候都是清清楚楚的。有些不愿改变自己习惯的专家却从另一极挑剔此事,说没有了手稿,无法跟踪作者思路的变化。有两类作者,一类是愿意你了解他思路变化的,一类则相反。前者可以将他历次修改的记录保留下来并公诸于众,“字处理”软件提供了这样作的方便。

第三,没有用过电脑写作、不会收发E-mail的朋友,常常说“我可以打电话,用不着E-mail”。电话代替不了E-mail,但E-mail能够代替电话。因为电话只能传递声音,E-mail既能传递声音又能传递文件和图片。简短的信息用声音传递很方便,包含有深邃内容长篇大论的文章,用声音传递却非最佳途径,那样的文章是需要一读再读并仔细琢磨的。电话交流必须发受双方同时在电话机前才能实现,这对存在大时差的国际间的交流,是很不方便的。E-mail无此弊端,尽管发出去,存在服务器里,接受人只要一开机,一收信,全部文件立即出现在他眼前。何况打电话费用很高,收发E-mail几乎不用花钱。

第四,使用E-mail比写信方便多了。写信要写信封、贴邮票、送到邮局或有信箱的地方去,收信也要开启信箱,要做很多辅助工作。使用E-mail这些事都没有了。你的电脑就是邮局,开机就能收发。信,只能一封一封地写,即使内容相同的贺岁信,也得重复劳动,工作量一点不少。E-mail中有个“群发”功能,只要定下多个收伊(以“伊”代表E-mail)地址,同一内容的伊即使带有长篇文稿,可以同时发到多个信箱,省事多了。

第五,实现了出版个人化。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终于实现了出版个人化。只要有台电脑,带有“字处理”软件和打印机,就可以将你历年写的可供亲友们看的东西,打印出来,装订成册,馈赠朋友,留给子孙。既用不着将文稿寄给某出版社,仰望编辑先生的鼻息,也用不着缩衣节食筹集大笔资金作为印刷费用。这对我们这样的普通知识分子真是一大幸事。

有此五点,所以近年来我一直大声疾呼我的亲人和朋友们:赶快换笔

作者系山东科技大学教授